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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量:

11月1日下午,全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座谈会在我校主楼226会议室举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及我校等全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27家高校及科研机构的50余位科研处、财务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主任邹国平主持。

邹国平主任首先传达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指示本次座谈会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要求,并对我校承担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表示感谢。她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做了说明并介绍了修订思路和原则,她指出,原资金管理办法已实施近十年,环境条件发生变化,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放管服”结合,调整改进势在必行。随后,她从名称、框架、内容等方面分析了新管理办法的变化,指出,新办法建立健全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科研激励机制,将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强调,责任单位在核定绩效支出时,要充分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分期安排,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安排绩效支出,发挥绩效支出的奖优惩怠作用。

座谈会上,我校和省社科院、省委党校、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先后交流分享了本单位的经费管理举措。我校社会科学处处长李洪波在交流时表示,我校科研管理已启用信息化系统,打通了财务、人事、教务、研究生等数据,他还就我校间接经费管理及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经验做法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受到与会单位的认可和高度评价。会上各单位还就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调研用途的汽油费等教师报账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据悉,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修订。我校作为全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多的单位,受全国规划办邀参加了于今年10月在京召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培训工作会议。(摄影:李昌松 郭睿 李美青 杨双毓 李佳莹 许铭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