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强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坚持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在ESI全球学科排名中,化学、材料学科分别进入前3‰和4‰行列,工程、计算机科学进入前1%行列。在全国学科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为A类,哲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信息资源管理6个学科评为B类,学科发展速度和整体实力居于省属高校前列。
一、招收领域及类别
1.依托外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法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生态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黑龙江大学甜菜研究所、教育部农业微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
2.依据入站前业绩,分为优秀A类、B类、C类博士后三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科创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本校博士毕业生须跨一级学科申请。
3.符合流动站及工作站其他招聘条件和要求。
三、薪酬待遇
1.年薪制
优秀A类博士后:人民币35万元/年。
优秀B类博士后:人民币25万元/年。
优秀C类博士后:人民币18万元/年。
2.学校科研启动金资助
优秀A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优秀B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优秀C类博士后:自然科学类2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
3.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
(1)博士后资助经费最高50万元。
(2)出站留省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3)出站留省工作享受生活津贴3600元/年。
4.国家资助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经费10万元。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资助期2年;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资助期2年。
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2年。
四、招收方式及遴选程序
1.招收方式
招收工作采取“随时提交申请”的方式全年开展。
2.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招收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评审。由招收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业绩条件进行审查。
(3)部门审核。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拟招收人选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4)学校评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

学校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本公告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