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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获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发布时间:2026-09-08 作者:学校办公室 浏览量: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7号),黑龙江大学正式获评教育部第一批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依法治校类学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本次评选全国共有275所学校入选,其中黑龙江省有6所学校入选,高校仅3所。这是教育部对学校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是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同时也为学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奋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大学注入了新的动力。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师生共同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格局。坚持以新版《黑龙江大学章程》为统领,深入推进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将师生满意度作为提高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黑龙江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办学治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全过程全方面,持续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获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既是对我校法治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更是提升办学治校法治化水平的新起点。学校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依法治校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完善以《黑龙江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制定和执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深化法治育人和师生权益保障,及时总结凝练依法治校实践成果,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黑大经验”,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和龙江教育法治建设贡献黑大智慧、展现黑大担当。(学校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