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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培训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6-17 作者: 浏览量:

2015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设立,受财政部、文化部领导和监督,是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以黑龙江大学为实施主体承办的《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是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获批的全额资助项目,现向全国公开征召培训学员。

一、培养目标及意义

本项目以培养当代中国冰灯冰雕高端艺术人才为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达到高水平的审美能力和设计思维,重点培养和提升学员冰灯冰雕专业技能和创作能力,最终推出精品力作。由此推动“哈尔滨冰灯冰雕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与创新。本项目不仅为我国冰雪文化产业建设培养精英人才,同时也将为2020年我国承办的冬奥会培养优秀冰雪艺术创作工作者。

二、培养方式

理论联系实际,突出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师道相传。培养方式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座谈讨论、参观考察、创作方案指导以及室外现场实践教学指导等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课程框架

本项目培训时间为两个月(2016年11月26日-2017年1月24日),分为两个培训阶段。

第一阶段:专业理论授课

起止时间: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11日

课程门数14门,120学时,分为四种课型:

1、专业理论课程:“冰雪与雕塑研究”等3门课程。

2、专业基础课程:“3D形态设计”等2门课程。

3、专业设计课程:“冰灯冰雕主题景观的打造与深化”等2门课程。

4、前沿讲座:“技术重塑:国内外冰灯冰雕艺术研究”等6场讲座。

第二阶段:设计实践

起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24日

共设4个实践环节,128学时:

1、考察调研

2、冰灯冰雕景观制作训练

3、冰灯冰雕造型艺术训练

4、冰灯冰雕主题创意实践

四、师资优势

本项目邀请“哈尔滨冰灯冰雕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亲自授课,还聘请国内冰雪领域著名专家以及清华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知名教授,共15人组成的强大师资团队。

五、结业方式及成果呈现

1、结业方式: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员获得《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结业证书。

2、成果呈现:学员培训成果将在黑龙江大学校园主要景区、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以及哈尔滨冰灯博览会展示,同时推选学员作品参加冰雕比赛,向公共媒体推送优秀学员作品,最后将学员培训成果选编印刷成册。

六、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本项目培养管理办法,《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对学员进行公益性培养,学习期间对学员的培训费用实行全免。学员学习期间须遵守“《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学习管理规定”以及黑龙江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并签订协议。对于学习期满并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七、招生及申报条件

1、招生数量:招收学员35人。

2、申报条件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主办方将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申报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思想道德,具有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奉献精神。

(2)年龄要求48周岁以下(1968年后生人),身体健康(报到时需出示由三甲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3)培训对象:高校教师、冰雪从业者或冰雪爱好者。

高校教师要求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有参加过省级以上个人冰灯冰雕比赛经历并获等级奖(不包括优秀奖)。

冰雪从业者或冰雪爱好者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并且具有较强的冰灯、冰雕或冰建制作技能,有二年以上冰灯冰雕工程实践经历人员,由施工单位出具证明推荐,或获省级以上个人或团体冰灯冰雕比赛并获等级奖(不包括优秀奖)。

八、培训费用

1、免收学员全额学费。

2、培训期间为学员免费提供相关教学材料及制作工具。

3、培训期间学员免费提供住宿及餐饮。

4、往返交通费自理。

九、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1、提交材料:

(1)填写“2015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并经过所在院校、企业以及相关机构的推荐盖章确认(要求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2)和(3)材料之一:

(2)提供本人原创制作的获奖冰灯冰雕作品照片(高清)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档,作品照片(彩色7寸照片)和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保证获奖作品真实性,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如有伪造将取消录取资格)

(3)提供参与工程制作的冰灯、冰雕、冰建作品2件以上。提供的照片均为7寸,电子文档要求高清图像。

(4)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和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将以上资料于2016年8月16日以前,邮寄到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同时将以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项目组委会邮箱(gjysjjbd@sohu.com)。

(6)纸质文件要求在邮件上注明“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培养项目学员申报材料”字样。电子文档要求将所有文件统一放在以申报者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并压缩文件夹发送至gjysjjbd@sohu.com邮箱,邮件注明“(申报者姓名)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字样。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2016年8月16日

3、报名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451-86609159;李老师13206588009;廖老师13613622233

(2)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邮编:150080,(标注“国家艺术基金培训项目学员申报材料”),廖丹老师收(请以快递邮寄)。

遴选与录取方式

1、遴选方式:组成专家评审组,采取专家匿名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组将根据申报者的相关材料,按着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和本项目遴选条例审核遴选。

2、录取名单发布: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8月30日公布于黑龙江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lju.edu.cn/。

3、报到方式:被录取学员将收到电话通知和纸质录取通知书,录取学员报道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彩色证件照4张,以及申报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报到。

4、报到时间:2016年11月24日。

5、报到地点:黑龙江大学C区艺术楼204室。

如有咨询请于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之间拨打咨询电话。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jysjjbd@sohu.com

报名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hl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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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5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学员(高校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15国家艺术基金“冰灯冰雕艺术设计与实践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冰雪从业者、爱好者)报名表

                                                                                 黑龙江大学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