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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2-06-24 作者:王思聪 编辑:肖博宇 浏览量:

6月23日上午,我校在主楼A802室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重要文章精神,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常委参加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永清主持。

党委副书记丁宏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副校长于文秀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梁东辉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校长付宏刚,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梁东辉,副校长严明、张颖春、钟卫东、井立强、李卓作交流分享。

王永清书记指出,本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成员会前准备充分、深入思考,现场讨论热烈,学习氛围浓厚。王永清书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中心组成员要必须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配合中心组完成好理论学习各项任务,认真准备好交流讨论材料。二要认真传达,确保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各位领导要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传达,及时组织、有力推动本条线同志开展好学习,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新、常用常新,学出立场、学出观点、学出方法。三要实干担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重要文章精神落实落地。各位领导要督促各分管领域,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专业建设,着力更新专业知识,强化创新思维,掌握科学方法,奋力开创学校办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上,王永清书记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大公报》创刊120周年贺信;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40周年贺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建30条》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与会还下发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考(2022年第4期)》。(摄影:宋雪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