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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黑大公告2021-1号】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作者: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近日,国内和我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省委于12日晚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精准施策坚决有效遏制局部疫情蔓延扩散,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从严抓好全省疫情防控。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11日、12日连续发布第20、21号公告,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学校于13日上午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校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哈、非紧急情况不出省。特殊原因需要离哈、出省的,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已在外地教职工,须于开学前14天返校,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轨迹和健康情况,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 师生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因特殊原因从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的,在抵返前、抵哈后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严格遵守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管理+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符合条件方可进校。

3. 严防聚集性感染。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带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特别是春节来临之际,少串门、少走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就医。

4. 加强校门管控。严格执行本校教职工及符合条件的家属扫码+测温制度,校外人员禁止入校。

5. 加强学生管理。引导留校学生有序、分批离校返家,离校前由学校统一进行核酸检测。不返家学生未经允许严禁离开校园。

6. 严格日常消杀。对仍在使用的图书馆、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办公室、校医院、家属区公共空间等场所,做好日常消杀和卫生清理。

7. 各类非必要的线下会议、活动,能停则停、应停尽停


黑龙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3日